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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建设厅,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: 为了切实做好房屋面积计算和房屋权属登记工作,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 一、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、房屋套内建筑面积(在图上标注尺寸)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。 二、根据《房产测绘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由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。 三、房屋权属登记涉及的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问题,《房产测量规范》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,暂按下列规定执行: (一)房屋层高 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,层高(高度)均应在2.20米以上(含2.20米,以下同)。 (二)外墙墙体 同一楼层外墙,既有主墙,又有玻璃幕墙的,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,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。 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,分层分别计算。 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,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。 海关数据 |